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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清楚不代表就能解决,对于丰姗,他们两个通常都无能为力。

丰霆真的倒戈也没关系,他当然会伤心,但不会很久。对于爱护母亲的人,他常常能多出几分宽容,尤其这个人是丰霆,假如丰霆真的是个无情无义之人,他反而要感到齿寒。

饮酒后不宜吹冷风,沈宝寅一开始还有些飘飘然,这会儿开始头疼起来。

“我有点头晕。”沈宝寅拉着扶栏站起来。

陈巢看他两条细直的长腿走路时几乎绞在一起,非常怕他摔得鼻青脸肿,连忙起身搀扶。沈宝寅没叫他挨到自己,飞快地把他的手推开了,摆了摆手说:“那点酒算什么!”轻飘飘地转身朝船舱方向走。

望着他孑然的背影,陈巢替他感到寂寞,突然问:“哥,我听说你有个未婚妻,总也没见你们一起出现,她对你好不好?”

沈宝寅愣了愣,回头,露出爽朗笑容:“你不要去信那些八卦新闻,我没有未婚妻,拍拖对象有一个倒是真的。最近和我闹脾气,等我把人哄好,得闲带你去见你阿嫂。”

“哦……好啊。”陈巢松了口气,除了成功继承家族企业之外,沈宝寅身上总算发生第二件好事。

他想,沈宝寅已经够寂寞,至少不是独身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宝宝,你是一个笨宝宝。

PS:弟弟不会是情敌,就是一个很纯粹的兄控。

第65章 灵魂逐寸向着洪水跌堕(9)

开庭那日,气象台挂了风球。

沈宝寅未把上庭这件事放心上,韦奇替他找了个专打经济法的年轻律师,他觉得已很够用。

丰姗倒是一如既往地不肯服输,入庭时,沈宝寅瞧见她身边那位年届五十的律师十分地气势昂扬,便向自己的律师打听了一番。

有业内人士的介绍,沈宝寅很快得知了丰姗请的这位律师乃本埠鼎鼎有名的大状,所接的案子都十分有名,几乎都是豪门争夺家产案,而他所代表的当事人也无一例外,都是案件双方处于舆论弱势地位的那个。由于每桩案件本身就极其吸引关注,因此这位律师的胜率虽然不高,但名声却十分响亮,不刻意去调查,常常会认为这是一个实力超群的厉害律师。

沈宝寅的律师姓康,康律师的介绍十分地点到即止,他虽未言明,但沈宝寅也领会到了,一言以蔽之,丰姗的律师,是一个业内出了名的名不副实但十分会钻营的律师。

他不由得深感惊奇,觉得丰姗手中钱还是太多,否则不会吸引来这样一位目的性极强的大状,拼着晚节不保也要赚这份佣金。

经济法案最好打官司,从双方律师举证驳斥到当事人陈述再到判决,总共未超过一个钟头,用时约等于乘坐一次环岛轮渡。

对面律师姓陈,这位陈大状从一开始就咄咄逼人,慷慨激昂痛诉沈宝寅两大罪状。

第一,基于本埠现有条例,按照继承关系,继承应先妻后子,因此,原告丰姗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可是被告沈宝寅,却在十天前越级召开了股东大会,并当选为董事长,这在法律上属于继承程序违法。沈宝寅此行为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管理结构脱轨,从而对公司合规性运作产生重大危机,并且,已经产生重大影响——连连下跌的股票足以证明沈宝寅德不配位。

第二,使用非法手段恐吓不配合的股东,侵害市民权益;总而言之一句话,沈宝寅担任董事长,行不端,名不正,言不顺。

沈宝寅屏息凝神微笑观看大状表演,仿佛大学时在澳洲看市长的竞选演讲,不提内容是否精干,渲染力反正十足丰满,期间,他不时看向旁听席上眉头紧蹙的丰霆以及原告席上志得意满的丰姗。

母子二人用相同的双眼露出截然不同感情,令沈宝寅觉得十分有趣。

大状落座,轮到被告律师发言。

沈宝寅请来的这位康律师,外形文质彬彬,言行举止也十分符合学院派律师的气质,才三十几岁,资历虽浅,但面面俱到,扎实而稳重地一一反驳。

“第一,继承程序继承的只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董事长乃是被继承人生前工作职位,丰女士提告沈先生继承程序错误,实在与董事长推选毫无关系。既然是工作,那么便不分先后,所有具备竞选资格的股东都可竞争上岗。试问一个人在饭店洗碗多年,此人去世后洗碗工位置空缺,他的儿子通过面试获得了这份工作,而此人妻子却把儿子告上法庭说那份碗该由我来洗,因为这份工作生前属于我丈夫,按照继承程序这份工作应该我不想要了儿子才能要,这难道合理吗?”

康律师的陈述不缓不急,不仅驳斥了陈大状,并且举例生动,贴心照顾到了陪审团和旁听席里头对法律并不熟悉的听众。

沈宝寅马上听见满座的听审席和陪审团那边传来交头接耳的声音。

陪审团的意见乃法官审判时的重要参考标准,而此刻,陪审团的态度已经明显向沈宝寅倾斜了过去。

以示公正,法官敲槌:“肃静!”

陈大状紧随其后提出反对:“被告律师所举例子与本案无关,反对被告律师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法官采纳:“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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