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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1 / 2)

正把那座性价比极低的昂贵小屋勉强布置像个家。

习俗习惯也天翻地覆,澳洲不搧畜牧,沈宝寅原本就从小厌恶食荤,肉类打成泥才肯入口,蛋白质与脂肪基本靠豆类和坚果摄入,来到这里几乎双眼一黑,即使把肉打成分子,他同样闻到就想作呕!

所以即使不愿意,沈宝寅也不得不承认,在第一年,虽然丰霆经常飞来打扰他很令他烦恼,可他其实有那么几次竟然是期望丰霆到来,那样他才觉得自己至少没失去和香港的最后一点联系,尽管丰霆是来监视他。

第二和第三学年,丰霆再未出现过,第四年,又开始频繁出现。

但过去一年对沈宝寅来说同样是不好的记忆,沈宝寅不想回忆。

丰姗今天穿得很漂亮,搽了亮晶晶粉色眼影,大概是想显得年轻。但沈宝寅很想告诉她,你这样年纪身份,再天真无邪地扮二八青葱少女,并不适宜了,只会显得轻佻。

不过他忍住了,他没跟丰姗说任何一句话,就像丰姗嫁进沈家起的十年里他每次做的那样,不闻不问,目中无人。

丰姗见他看过来,笑着说:“阿寅,欢迎回家。”

沈宝寅没有理会,转向沈振东,拍拍他的肚皮埋怨道:“爸爸,你该减肥啦,肚皮大到能放进个我。”

余光中,他果然瞥见丰姗美丽笑容瞬间僵住的模样。丰姗不痛快,他的心情即刻转好,长途飞行的疲倦一扫而空。

沈振东被儿子回家的喜悦冲昏脑袋,丝毫没注意到这对继母子的交锋,摸摸自己肚子,有点羞愧:“减,爸爸太肥走出去给阿寅丢脸。”

沈宝寅笑着说:“不是呀,影响健康嘛。”

父子俩亲亲热热地聊着天,至于跟在身后捏着昂贵鳄鱼皮包的丰姗和紧紧握着书包背带始终注视着沈宝寅秀美背影的丰霆,没有人顾得上了。

就像沈振东说的那样,香港确实是个好地方,而且,比沈宝寅离开前愈来愈好。

仅一千一百平方公里的岛屿,是除纽约和伦敦外最大的金融中心。

每时每刻,这座岛上都有太平洋般磅礴的数字金钱在中环写字楼的计算机内流淌,带着小孩的母亲路过这里,总会伸出食指伸向一栋栋高楼,期盼地对孩子说:“要读书!以后就能轻轻松松在这样的办公室饮茶挣钱!”

孩子当然听不懂,但总会点点头。

这些孩子里,长大以后总有那么几个会真的念到最好学校,然后经过层层选拔获得机会进入这些大楼,衣冠楚楚地坐在狭窄的工位碌碌做事。

他们维护着金融法则,推动这座金钱堆砌起来的浮华小岛如齿轮般每天匀速运转,他们是香港人嘴里的“精英”。

丰霆是这些精英的老大。

沈宝寅被流放到国外的那一年,是丰霆进入申港的第一年,从普通职员做到总经理,普通精英要花十几年功夫才能达到的高度,他只花了四年。

有妈妈的人果然就是不一样。

而沈宝寅,他没有妈妈,也不是精英,好在爸爸至少还健在,所以同样能堂而皇之进入群英荟萃的大楼,但他通常只做一件事——从董事长办公室签一张支票,然后下楼拐弯去香港的销金窟挥霍精英们为香港制造的滚滚金钱。

偶尔为他签单的,是丰姗。

婚后第四年,她进到公司做事,一开始做董事会秘书,一个无关紧要的位子,平日赋闲,只在董事会召开前夕忙碌几天——她并不是安于做这样事,只是学历太低,中学四年级便辍学通过选美进入演艺界的女星如果坐上实权在握的高级职位,会引来不满,而她最要体面,不能忍受这种微词。

可她不能坐,还有其他人能坐。

她开始尝试提拔在她之前便被她塞进公司的亲哥哥,世上没有任何关系比权钱更牢固,丰朝宗当然求之不得,可他也是扶不上墙的烂泥一堆,常常出错,反而要丰姗常常为他的失误埋单,惹得沈振东总是叹气。

直到四年前丰霆大学毕业也进入公司,并飞快升跃,丰姗终于能抬得起头,一年前丰霆升任总经理,公司终于有她丰家能依仗的人,她便开始渐渐淡出,只在家插花弄草,做个真正豪门贵妇,偶尔以董事长夫人身份替不能乘坐飞机的沈振东出差,充当使节作用——董事长夫人亲临,喂,不要考虑了,难道你望不见申港诚意?

到了如今,沈振东之下,公司已唯丰霆马首是瞻。

丰姗从来不管沈宝寅的花销,费尽心思情愿做情妇也要嫁入豪门的女人,可以允许一个扶不上墙的继承人存在。

在鸟不拉屎的澳洲待了四年,回到香港,气候骤变,沈宝寅整日怏怏不乐,好几天才重新适应本埠湿热空气。

回港的第一周,他还能在家里老实待住,陪沈振东打高尔夫,要么抽空去把丰姗的百万牡丹无意浇死,或者强行牵丰霆养的两只杜宾去后山遛弯。

谈起来,这两只狗还是他当初离港前不慎弄死丰霆宠物后的补偿,在奶狗时候被他从赛级俱乐部里抱回来,品相优良,身价昂贵,丰霆当时面无表情说:“我无闲养另只狗。”

沈宝寅记得自己当时是鼓足勇气来诚心致歉,见他不领情,心里十分憋屈,当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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