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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吐痰=投毒?(2 / 2)

有几分道理,照你所说,那个外卖员确实有很大嫌疑。”

“不过小林,即便这痰真是外卖员吐的,可这跟投毒也挂不上钩啊。”

“这个更像是毁坏他人财物,被毁坏的财物就是你这份外卖,我看这价值也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只能主张民事赔偿。”

“顶多再加上精神损害赔偿。”

投放危险物质罪,要求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包括危险气体、液体、固体。

浓痰虽然恶心,但还算不上危险物质。

那么在外卖里吐痰的这个行为,自然也就算不上“投毒”了。

可林北却一本正经地说道:“所以王警官,我申请对这个痰进行检验,一来确认其身份,二来,我怀疑痰中可能含有传染病病原体!”

闻言,

王瑞鑫脸色微微一变。

对啊!

吐痰不算投毒......

但如果吐的痰里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话,那这个痰就算得上“危险物质”。

自然的,吐痰也就是投毒行为了。

就好比乙肝病人、爱兹病人等,就随身携带传染病病原体。

稍有不慎,很容易使他人被传染。

此前就曾经发生过身患传染病的患者,心理扭曲报复社会的事情。

比如爱兹病人将染有自己血液的针,藏在电瓶车的车座上,有人骑电瓶车的时候,就会被针扎。

虽说HIV病毒离开人体后很快就会死亡,即便针上带有病毒也极有可能早就失去威胁。

而且要感染爱兹病需要足够量的病毒,少了的话也是不会有问题的。

也就是说,

这种情况其实一般是不会真的感染爱兹病。

当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真的遇到这种事情,最好还是前往爱兹病预防阻断门诊就诊。

而对方这种行为,就是妥妥的投放危险物质罪。

这次的外卖事件,也是同理。

如果从痰中检测到传染病病原体,那么这种行为,就真的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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