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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走错路也能到终点(2 / 2)

贫富的传统反贼,一个是只会叫嚣打到大都的武夫,只有鲁大帅才是真正意识到需要‘拨乱反正’的英主,所以大帅当主中国!

emmm,鲁锦看着这篇文章,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虽然完全背离了他出这道题的初衷,但胡惟庸确实点题了,确实结合时政了,确实骂元朝了,还证明了鲁锦造反的合法性。

但是思路,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样啊,但你又不能说他写的不对。

这属于是走错了路,但还是到了终点......

冯国用见鲁锦盯着一份试卷,表情十分复杂,忍不住问道,“大帅这是读到了什么文章,为何如此表情?”

鲁锦直接把卷子递过去,“你们看看吧。”

李善长和冯国用连忙凑到一起阅读,两人看的频频点头。

冯国用更是评价道,“这文章写的不错啊,条理清晰,解题思路精准,更是道出了元廷没有君臣之道,权臣祸国殃民的症结所在,怎么好像大帅不喜此文?”

“倒也说不上不喜。”鲁锦纠结道,“只是并非我想要的那一篇而已。”

李善长若有所思,不知鲁锦究竟想要什么样的解法,他拿出自己审的那一份,递给鲁锦说道。

“大帅,此人的刑律题有些意思,或可入文院掌刑律。”

“哦?我看看。”

鲁锦闻言立刻来了兴趣,能被李善长评价为可以入文院掌刑律的人,要知道这个位置,可就相当于六部里的刑部尚书啊,不是小官。

扫了一眼名字,李饮冰?好像没听说过。

这人写的二十条律法算是比较‘全’的,各个方面都涉及了一些,关键是他的补充说明。

鲁锦说判案重在有法可依,现在是没法,所以临时‘约法三章’,让大家先想几条凑合着用,总比什么都没有,闷头瞎判要强。

李饮冰却说,当务之急应该首先确定‘量刑标准’,有了量刑标准,其他律条反而不那么重要,遇到什么样的案子,去套什么样的量刑标准,这个更为重要。

无法不如有法;有法不如有刑可量,量刑标准就是尺,就是规矩。

而且他还主张,现在是特殊时期,律法不够健全,难免判案会有错漏,或者错判的事情发生,所以量刑不该过重,即便是犯了重罪,也应该谨慎复核案件是否属实。

不然上去就把人杀了,若是杀错了,反而容易被百姓怨恨,如果处罚轻一些,即便判错了,也有补救措施,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想补救都没办法。

这倒是个有见解的想法,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

“此人想法的确有些道理。”

李善长这时又说道,“大帅让诸生约法三章,每人写二十条,其实凑在一起,也有上百条了,编撰一份临时律法已经足矣。

“相比之下,当务之急的确是该先定下处罚标准,此人有此心思,可见其对刑律之事多有见解,不如就让他来编撰这套临时律法。”

“可。”鲁锦当即点头道,“先勾了名字,若无更好的,便是他了。”

于是三人又继续阅卷,没多久,冯国用又推荐了一份卷子。

“大帅,此人的劝农一篇,或可去文院掌营造司。”

“营造司?工部?”鲁锦顿时好奇道,劝农是怎么跟工部扯上关系的?

等拿过来卷子一看,此人名叫许济川,他认为农业首先重在水利,这些年淮西连年大灾,不是旱就是涝,想要发展屯田,水利灌溉设施才是前提。

有了水利之后,还要有好的农具。

种双季稻的重点,在于中间换季时的‘双抢’,抢收抢种,就是和老天爷抢时间,所以你的镰刀要够快,犁铧够锋利,你才能收割之后立刻翻地,马上插第二茬秧苗。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种田也一样。

元朝一开始是允许民间商贾自己开铁矿的,只需要给官府缴够了税就行,但是冶铁本来就是暴利,于是那些蒙古和色目权贵,强行垄断了不少铁冶,他们卖的贵,炼的铁质量却不怎么样,百姓都不喜欢买。

前些年伯颜禁铁器,更是给冶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这些年脱脱放开了铁禁,但是短时间内,百姓手中铁农具的数量和质量都上不去,你连锄头、镰刀和犁铧都不够锋利,怎么种的好地呢?

因此想要屯田,当务之急是兴修水利,打造农具。

行吧,这还真是工部的活,让他去管屯田都有些屈才了,还不如让他去开铁矿,修水利设施。

“许济川,这人也不错,营造司备选,大家再挑一挑,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可用之才。”鲁锦将此人的名字也勾上。

没过一会,李善长又推荐了一份试卷,他直接翻到最后的策论题笑道,“大帅,且先看看这篇,是否是大帅想要的那篇文章。”

“哦?”鲁锦顿时来了兴趣,刚看完第一段就眼前一亮。

终于有人悟到我的用意了,知道从大禹治水入手解题了,最有意思的是,这人还从大禹治水扯到了大一统上面,写的比鲁锦预想的还要好!

再一看名字,闫士国?好像也没什么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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