俭见妖兽们争执不下,便又给出一个条件。
态度很简单,只教妖兽们知道,这是所有族群可以共同施行的概念,而非只利于人族一家。
当然,实际这和只利于人族一家没什么区别。看妖兽各族群相互依附的劲头,它们对人族“严防死守”的联合劲头显然不会用到它族,谈判空间比人族与妖兽大多了,不需要靠“地下也归属于领地”这招为自己谋利,也有的是招数可以使。
做个简单的比方,某岛国曾经的领海是三海里,外头海域都是公共海域,什么强国的渔船都能来捞。但它背靠某国,一次又一次地将国际海洋法(具体叫啥我忘了)中的领海范围扩大到十二海里,又设置二百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使得其他国家渔船退出渔区,本国渔民可以大量捕鱼。
在这件事,该岛国看起来只是提议全球海洋法更改,似乎对所有国家都一视同仁,但归根到底,在它不能利用背靠某国的军事力量直接驱赶其他国家渔船时,扩大领海的定义,设立极大的专属经济区,就是它让自己获利更多的方式。
当然,到长久以后,这种变化究竟更对谁有利,尚未可知。(可能有懂的哥们能看出我这里举的是哪些国家,毕竟有位up主做了视频讲解了,我也是从他那学来的)
李俭提出地下矿脉归属领地管辖,其意与那小国曾经的作为仿佛。
如果是社科文化有过发展,经历过此类事情的智慧种族,闻弦歌而知雅意,想要看破李俭的真实意图并不困难。
但咋说呢,有些事情,没遇的时候,只想靠理论完全看破,这对掌握知识运用理论的创新能力还是蛮有挑战的。
这帮妖兽琢磨了一下,感觉这金丹人族说的还有点道理,如果各族领地地下的部分也能在这场谈判中,让整个灵山填充地块的妖兽认可,将地下部分属于领地作为公认,那对自己种族也是极有裨益的事情。
这事情之前也不是没有,只不过不成文,作为自然法存在着。此时李俭提出,一群妖兽相互看看,谁都觉得这玩意挺诱人。
唯一遗憾的是,如果认下这个,要将人族领地拥有相同权利排除在外,有点困难。
这就得变相让人族收获稳定灵石来源了,虽说范围只限定在人族领地的地下,可这终究是个来源。对这些对人族抱有不知来源杀意的妖兽们来说,这件事让它们不爽。
但它们的智慧很快压下了这丝不爽,就像是那位颇有远见的总统先生一样,“虽然这份条约就像是鞋里有一块砂石,走起路来很不舒服,但我们必须穿着它走二十三年”。
在又一阵激烈的吵闹中,李俭从翻译器零零碎碎翻译的只言片语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帮妖兽果然不肯让走眼看着就到手里的利益,能够明确领地下的资源也归它们所有,这是它们本族的利益。而让李俭所代表的人族获得领地下的灵石矿脉,这是整个妖兽让渡给人族的利益,损伤的是大众。
显然,在朴素观点中,损伤大众的同等利益转移到本族手中,这对它们来说是赚的。
于是,这些妖兽的态度便显得暧昧,并且在看似拒绝的言语背后,全都是同意地下资源归属的意向。
有了第一个支支吾吾表示赞同的,就会有第二个。有了一群支吾着赞同的,就会有第一个像是英雄般气势汹汹答应的。
而有了第一个气势汹汹坚决答应的妖兽,之后的事情就像是连续倒下的多米诺骨牌一般。在一众妖兽看起来凶狠的一大串附加限制要求下,李俭还是成功签署了这份事实让所有领地都可以拥有地下资源完全管辖权的金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