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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贾世发走了(1 / 2)

“马叔叔!”

贾小樱跑到了马华家门口。

几天的相处,贾小樱对这位马叔叔的印象深刻,远远超出任何一个城里人。因为马叔叔亲手打伤了她爸,每天给她爸吃的也只是窝头咸菜。

而与此同时,贾小樱自己却跟着每天都吃的上鸡肉或猪肉或鱼肉,还有白面馒头。

在太山屯生产队,每年过年的时候,可以领到一碗猪肉吃,两个白面馒头吃。

贾小樱这几天不仅是天天过年,简直是顿顿饭都是过年。

她心里面心里面是真的震撼极了。

跟槐花家比起来,马叔叔家那才是真正的城里人生活!

天天吃白面馒头,顿顿都有,顿顿管够!

“我以后要是城里人,哪得多好?”

“不能成为槐花家这样吃窝头的城里人,要成为马叔叔家里那样,天天都能吃好吃的城里人!”

贾小樱心里面这样暗暗想着。

马华拉开门,看着贾小樱:“小樱,怎么了?”

贾小樱有些依依不舍地说道:“我得回家了!”

“嗯?谁给你说的,你们要回家了?”马华问道。

“我爸跟我说的。”

马华意外地看向傻柱屋门。

贾世发依靠着门口,对他露出讨好的笑容:“兄弟,我真得回去了!”

“这话你跟我说不着,跟街道办同志说去。”马华说道。

“话是这么说,我出了这里,连门朝哪儿都不知道,我能找谁说去?”

贾世发一脸的尴尬和无奈:“兄弟,我跟你们招呼一声,我明天就走吧。”

“我要是你,我就不这么干。”马华说道。

“你要是临走之前,老老实实去街道办,跟人家说明自己难处,恳求恳求人家,到时候人家也少说你两句坏话。”马华说道,“你要是就这么走了,这边街道办生了气,一封信过去。你自己寻思寻思回到密云后,当地公社会不会把你当作逃窜犯人逮起来?”

贾世发听了之后,也是恍然大悟:“是,是!兄弟您说的对,说的太对了!”

转头对屋里面喊:“雨柱兄弟,麻烦你一趟,带我去街道办,这件事我得好好汇报!”

马华提醒贾世发,也是让自己少一点麻烦。

这小子如果不主动去街道办报备离开,到时候街道办想起来他,肯定脸面上不好看。

至于说马华忙前忙后,因为贾世发这件事打报告,那才是完全没必要。

两句话能解决的事情,让贾世发自己忙去吧。

傻柱嘴里说着:“哎哟,我总算是解脱了!”

“走吧,我带你去街道办,让街道办把你放走,赶紧回密云老家吧!”

“这四九城的事情,不是你应该参与的,你就别参与!”

“是,是,我记住了!”贾世发走过中院,还扭头跟马华道谢,“谢谢啊,兄弟!”

能对踢爆蛋的敌人,这么一脸憨厚地进行道谢,这老小子幸好不是四合院的;这么能屈能伸、一肚子坏水、善于迷惑人的家伙,要是长久相处着实麻烦。

傻柱带着贾世发去了街道办。

贾小樱还站在马华面前。

“怎么了,不舍得走?”

“嗯!”贾小樱重重点头,“马叔叔,我舍不得你。”

小小年纪,还挺会胡扯——你是舍不得我,还是舍不得我家白面馒头?

马华也没拆穿这小丫头的心思,笑道:“舍不得我,以后就常来。”

贾小樱点点头:“我以后一定来找你,马叔叔!”

“刚才你帮助我爸了吧?莪也得向你道谢!”

马华笑了:“行了行了,小小年纪,还挺有讲究呢。”

“马叔叔,你喜欢养刺猬吗?”贾小樱又问道。

“还可以吧,家里这刺猬,养着也是养着,扔了也怪可惜的。”马华说道。

“那要不要,我从密云抓了刺猬,给你送过来?”贾小樱略带观察地说道。

“那就不用了!”

马华伸手摸摸贾小樱的脑袋:“小姑娘还挺有心事,是不是盘算着下次来我家做客,想要带個刺猬来,给我当礼物?”

“嗯嗯,我看马叔叔你喜欢养刺猬。”

贾小樱说道。

“我不是喜欢养刺猬,只不过是遇上这个刺猬,有点缘分,就顺手养起来了。”马华跟贾小樱强调,“其他的刺猬我可是并不喜欢养,你千万别抓了刺猬给我送来。”

“哦!”贾小樱有点失望,“那马叔叔,你喜欢什么啊?我下次来的时候给你带来!”

马华笑了:“我还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

“小樱,你什么时候来,就带着你的嘴巴和肚皮来,敞开了吃,好不好?”

“好!”贾小樱兴奋地欢呼起来,“马叔叔,你太好了!”

马华心说这话也是有点哄小孩了。

贾世发领着贾小樱这一走,只怕十年以内都不会再来四九城了。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傻柱带着两眼通红地贾世发回去。

到了街道办后,街道办同志当然是不太愿意让贾世发走,贾世发于是就哭起来,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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