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趟脂米县城。
等他们把东西卖完了之后,然后便召集所有参加过狩猎的人,来叶小川这里算账。
看看怎么分钱。
由于野驴肉金贵,所以卖的价钱也不低。
一斤驴肉足足卖1块3。
这可比猪肉,要贵上接近4毛钱了。
两头野驴杀出来,除掉肠肠肚肚、剥了皮,大概有6成带骨头的肉。
按照每斤1块3来算。
两头野驴肉,卖了546块。
两张驴皮又卖了76块8。
加上野狼,野鸡野兔什么的,反正王硕的挎包里,一共装着691块2毛钱。
这笔钱被大队会计,代为扣走一半。
那就是345块6毛。
看见辛辛苦苦打来的猎物,卖了点钱,却被拿走这么多?
直把王硕气的跳脚骂娘,“我爷敢肝你凉!当咱们这些农民,好欺负是吧?”
骂归骂,但他对此却又无可奈何。
——这个是没办法的。
在集体利益大于一切的大环境下。
任何生产队的狩猎队出去打猎,所有的收获都必须向公社。
向生产大队,还有所在的生产小队,上交其中的一部分。
这就是相当于“三级提留”。
公社拿走一层驴皮,生产大队再剥一层,生产小队还得留点汤汤水水。
层层叠加起来。
相当于一个馒头,就被白白分走了一半。
至于说个人的利益嘛...你们这些同志啊,觉悟太低!
咋就没点奉献精神呢?
这不,还给你们留了一半吗?要懂得...啊,那啥。
这次出去打猎,狩猎队上交了一半收获不算。
接下来。
还得先把打掉的子弹钱,火药、铁砂子钱。
和老柳头,人家提供了那么多家伙什的“使用费”。
以及借用生产队的2架毛驴车的磨损费,毛驴的饲料钱,而这部分开销,加起来大概有20来块钱左右。
所有的总收入之中,得先把这些开销都结算清楚之后。
剩下的,才轮得到狩猎队的10个成员平分。
最终在场的人,不分男女老少,全都按照事先约定的、所获猎物全都平分的原则。
最后分到每个人手上,是32块5毛6的现金。
这笔钱,顶得上一位刚刚参加工作的基层职工,他一个月半的工资了。
所以算下来,其实也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只不过这种事情,多少年都难得遇到一次,所以是不能把它当做常态的。
更不能把它当做一条生财之道。
等到大家伙各自揣着钱,既高兴、又心疼。
脸上笑嘻嘻、嘴上又骂骂咧咧的离去。
“小川哥,你来一下。”
磨磨蹭蹭,久久不愿离去的赵小蕊朝着叶小川招手,“来,额想跟你社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