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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法律宣讲会(上)(1 / 2)

下午的法律宣讲会在学校大会堂举行,原本定的两点半因为几位学者半路堵车而被推迟到了三点。

一群学生上完一节课后,原本还打着哈欠,但没过一会儿这困意便被会堂里宽敞肃穆的氛围给一扫而光。

红毯铺地的台阶尽显庄重,光亮的聚光灯和移动的摄像装备也为这场法律宣讲会增添了些别样的威严。

台上的桌子上放着法律学者的座位牌,电子屏幕上也来回滚动着“法律宣讲会”五个大字。

于凡搭着季听风:“不是邀请了阿姨,怎么不见阿姨的座位牌?”

“不想来。”说着他瞟了一眼那些名字,“他们很有名?”

于凡点点头,“据说是,但肯定不如阿姨出名。对了,后半场好像有问答游戏,可以赢奖品。”

季听风“哦”了一声,面色冷冷,兴致缺缺,有点没意思。

从小自己妈,就将童话故事混合着法律案例一起当睡前故事讲,实在血腥的就用奥特曼和小怪兽当主角去替代。

听多了后,即使自己不学法,都能背出一堆罪名。

就比如像那种造谣生事严重的,要真起诉的话都能给你判个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实不相瞒,戴晓莹就差点被自己妈“开刀”。

而且要是不懂法,怎么可能别人找事自己揍人还能平安无事到现在没进少管所?

那不是搞笑吗?

可以说是相当地理直气壮。

宣讲会在三点时准时开讲,每个法律学者分别负责讲授一个学科。

首先是刑法,讲授人的是当下有名的法律学者兼着名讲师鹿邑哲。

他简单的做了个自我介绍后就进入了正题:“我先给大家讲述一下什么是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苏凌悄咪咪拉了拉季听风衣角,“你是不是都懂?”

季听风微微靠过去小声回:“差不多吧,我妈说她把《97刑法典》给我来回讲了三回,法条都杂糅进了故事里,我多少都懂了。”

苏凌瞳孔震惊,沉默半天讲不出话,只能竖起一大拇指以示敬意。

季听风看的直乐,在心里默念了十遍“凌凌老师好可爱”后趴桌上开始睡觉。

至此全场除了你风哥外纷纷听得津津有味。

过了一会儿,鹿邑哲讲到了与名誉隐私有关的几个罪名,第一个就是侮辱罪。

听到这,三班和九班瞬间就成了焦点集聚地,其它班学生的眼神在这两个班级之间来回扫射,末了又不停的看苏凌。

金之情皱着眉,语气不耐道:“看什么看?!我们是受害者班级!”

这话一出,一群人“哇”了一声,对这平时文文静静,说话温温柔柔的语文课代表瞬间多了份认识。

接着一致对外:“就是!看什么看!”

于凡笑得一脸宠溺地抬手摸了摸金之情的头,“别气别气。”

苏凌也笑了笑转头看她:“之情,没事的。”

金之情叹了口气后撑在桌上,“好无语,烦死这些人了。”

鹿邑哲见状也立马拍了拍麦克风示意安静,其实在来之前,他们几个学者也大概了解过一中发生过的一些事情。

毕竟金向前跟他们律所老大是很好的朋友,也提过要求要他们好好宣讲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鹿邑哲脸上微微挂着笑点开PPT页面,“侮辱罪”三个字就那么直直的冲击着众人的视觉神经。

而在这之前闹过这方面事情的几个学生,头也低得已经不能再低了,满脸通红。

尤其是戴晓莹,眼里甚至还噙着羞愧的眼泪,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今天主要就围绕着名誉这方面来讲授一下,大家都知道,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很多人喜欢网上冲浪,而有些人有时候还会不计后果的胡乱发表一些言论,以此来博得众人的眼球。

“但是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我们作为一个有文化素养的人,应该懂得这一点。”

说着他看了眼金向前,对方满意的点了点头后,他才微微一笑接着讲:“先说说这侮辱罪的主体吧,大家看向大屏幕。

“侮辱罪针对的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们在场的大部分学生也是16、17岁左右吧?所以可以说,如果你们触犯了这一条,情节严重也是会被处罚的,并非说一定是成年满18周岁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多数人听完皆是一愣,在他们的思想里,总感觉只有成年了才需要承担很多事。

然而现实并非这样,法律已经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大家也已经具备了“牢底蹲穿”的资格。

鹿邑哲等声音慢慢平息后才接着讲:“侮辱罪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不轻哦,形象点可以这么说,假如张三满16周岁时刚好因为触犯法条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她这时高二,那么再等她出来,同龄人已经要读完大二了,这世界都变了吧?江湖也不再是那个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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