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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老家来人了(1 / 1)

骆青的小酒坊里完全变了样子——原本古旧的土坑被翻新,旧家具也通通放进了北院的小仓库里,原本放旧柜子的地方被摆上了最新款的实木衣柜。

总是一层灰的石砖地面也换成了地板,角落还放着一台进口的吸尘器;还添了一张组合式办公桌用来放台式电脑,不仅接了网线进来,还安装了一台变频空调。

墙壁重新粉刷了、窗户重新换了、就连正厅都铺上了瓷砖、安装了自来水管,甚至整个土灶都被扒掉,在原来的位置上换成了L形多功能厨房柜台。

进屋的一刹那,司马钰还以为自己走错人家了。要不是隔壁还放着许多待发货的酒,她还以为进了谁家的小别墅。

这都是穆小雅安排的,由于最近要一直在这里住、替骆青看守【白羽圣石】的碎片,脏乱差的环境让她实在是无法忍受,便花了三天的时间将整个屋子给改了。

什么?三天时间装修不完?

那是钱不够。

在穆小雅五十万的重金悬赏之下,装修工人已经把命装进塑料袋里挂在了门口——不就是个不到六十平的小瓦房么?豁出去了。

有些时候,不是时间不够,而是钱不够。重金砸下去,别说是这间小瓦房,让他们同等时间内往上再加一层都不叫事。

所以装修这间小酒坊只用了不到三天时间,水泥干了,装修就结束了。

之所以司马钰会来这里,是因为穆小雅想见江铃一面——等江铃被两人带到小酒坊的时候,穆小雅已经准备好相关手续等着了。

“对这上面的条款,你还有什么异议么?”穆小雅坐在翻修好的大床上——屋子里已经换了新的供暖系统,不需要那张古老的火炕了——她的面色不太好,似乎是最近没怎么休息的缘故。

“没有了……”江铃哭哭唧唧地抹着眼泪,在几张纸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嗯。”重复看了几遍没什么问题,穆小雅点了点头,随手指了指东边的门房,“那间屋子我让人收拾出来了,今天开始你就先住那里,等地府那边的赦免手续下来了,你就正式开始工作。”

“好的……”江铃点了点头,起身去了门房那里,临走时还给穆小雅鞠了个躬。

“你俩也回去吧,我要去趟【城隍府】,走之前帮我把门锁好。”

穆小雅好像很急的样子,说完这句话就出门了。柱子开着她的豪车在门口等着,随着一阵发动机远去的声音,院子周围再次安静了下来。

司马钰和秦月对视了一眼,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桌上那几张纸上——她似乎没打算带走这些纸。

两人实在是好奇上面写了什么,便拿起来看了看——首先看到的,便是纸张第一页上大大的【劳动合同】四个字。

“……合同?”司马钰翻开了第一页——穆姐和江铃才刚刚见过,怎么就牵扯到合同了?

【甲方:九岭山万妖楼办事处;乙方:江铃。】

【甲方同意收留乙方,并免除乙方在第五狱:蒸笼地狱及接下来将要服刑的拔舌地狱的刑期,且承诺保障乙方的【鬼】身安全。】

【同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一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打扫酒坊、万妖楼及附近街道的公共卫生;承担酒坊前后院农作物的照料及土壤养护;负责修补酒坊、万妖楼极其周边的公共设施。】

【甲方会向乙方提供住处,但不提供食物,仅发放基本生活物资(仅包括被褥、枕头、一只手电筒,电池自备)。】

【薪水方面按照千柳镇低保数额发放,每月800(捌佰)元,没有假期。】

【另:乙方须随时接受甲方安排,例如临时模仿、替代、协助某个单位或某些单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以上条款若有违约行为,甲方须赔付二十个月的薪水;乙方则遣送回第五狱、且刑期翻倍。】

司马钰和秦月看得后背直冒凉气——

这是何等不平等的条约?!

这都啥年代了,怎么还有【卖身契】这种东西呢?!

“……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黎江师兄一直在背后叫穆姐【恶毒的资本家】了。”

秦月吞了口口水,顿时觉得穆姐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对比一下黎江师兄、侯师叔和现在的江铃,才知道穆姐平时有多照顾自己。

“……我去买点水果。”司马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不是那种同情心泛滥的人,只是这位跟着自己回来的小女鬼实在是太可怜了。

“……我去买点零食。”秦月也没忍住,跟着司马钰出去了。等到两人回来,敲响东侧门房破旧的房门,她们才发现这扇破门连锁头都没有的。

“咳……江、江铃姑娘?”

“门没锁。”江铃吸鼻子的声音从屋内传来。

推门进去,不到十平米的屋子让她俩感到一阵压抑——不过看得出来还是收拾过的,司马钰以前进过东边的门房,至少上次来的时候,这里还堆满了各种杂物,灰尘大得像几十年都没收拾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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