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是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姜红果也逐渐适应了在麦香村的生活。
对于王重的习性也慢慢了解了。
王重的生活非常的规律,每天晚上吃过饭之后,都得顺着沟渠走一遍,散步消食的同时,顺道检查一下灌溉的沟渠和水车。
光是这一点,就和姜红果的认知大相径庭,寻常庄户人家,吃过饭后,要是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恨不能立即躺下,让肚里里的食物慢一点消化,哪有王重这样,还散步消食的。
每天晚上散步回家以后,还会在院子里练习拳脚,棒法,隔个三五天,就会提着弓箭进一次山,每次一去就是一整天,每次进山都有收获,基本上以野鸡为主。
平时闲着的时候,不是坐在炕上看书写字,就是在西厢房的工具间里,敲敲打打。
每次王重看书的时候,姜红果都喜欢那拿着装满针线的篦子坐在旁边,缝缝补补做针线活。
还有個叫乔月的漂亮姑娘经常过来串门,模样很是俊俏,打扮的就跟城里人似的,脖子上总喜欢围一条围巾,有时是红的,有时有时粉的,有时是白的,说话也软软糯糯的,声音倒是挺好听,但姜红果却总觉得有点膈应。
平日里那个叫乔月的姑娘见王重捧着书看,便总喜欢和王重讨论这些那些姜红果听不懂的东西,可姜红果看得出来,基本上都是那个叫乔月的姑娘在说,王重都是随口应付了事,眼中的嫌弃一点虽然没有那么明显,但仔细观察的话,却并非看不出来。
每回看到这里,姜红果就想笑,可每回却都只能强忍着。
第二互助组的成员们也经常过来串门,尤其是一个叫老干棒的,来的最多,不过老干棒每回过来基本上都是跟着王重待在西厢的工具间里,跟着王重学木匠手艺,两人一起敲敲打打的做活。
前院的马仁廉,偏院的牛大胆,姜红果都慢慢熟悉了,有个叫小转的小姑娘,也经常和二组的金花嫂一块来找她串门。
还有个叫灯儿的大姑娘,模样生的俊俏,人也很好,时常过来找她一块儿做针线活,聊天。
值得一提的是,自打姜红果住进来三天之后,王重就和姜红果换了住处,王重住进了东屋,姜红果则搬到了正屋。
一开始姜红果自然不乐意,这是王重的家,她一个外来人,怎么好鸠占鹊巢,去住正房堂屋。
可王重的理由也充分,王重喜欢干净,可正屋那炕上,家里来个客人就往炕上坐,除了马仁礼和乔月身上干净点之外,余下的那些乡亲们,不是王重嫌弃他们,而是他们自己实在不讲究。
尤其是牛大胆那厮,那脚臭的,能把蚊都给熏死。
再加上王重平日里看着温柔和顺,很好说话,实则骨子里是个霸道惯了的,他做出的决定,姜红果哪儿敢反驳,王重随便给个台阶她就下了,更别说这回王重还专门找了个说的过去理由。
腊月二十八,县里年底的最后一集,姜红果跟着王重驾着牛车,带着马仁礼、金花嫂,还有韩春梅,三猴子几人一道进了城。
王重把牛车安顿好之后,自己一头钻进了书店里。
另一头,姜红果和金花嫂还有韩春梅手挽着手,提着篮子,在人来人往的街上一边逛一边看,马仁礼和三猴子跟在后头,当护花使者。
没一会儿三个女人就钻进了针线铺子。
“妹子,你和队长最近咋样了?”三人正挑选针线,金花嫂忽然话音一转一脸八卦的问道,闻言韩春梅同样好奇的看向姜红果。
“什么怎么样了?”姜红果脸颊微红,心中却是一黯。
金花嫂笑呵呵的道;“妹子,这有啥的,你们男未婚,女未嫁的,再说了,就咱们队长那么有本事的人,别说是咱们麦香村,就是整个麦香岭,整个县里,都找不出第二个来。这么好的男人,你天天跟他住在一个院子里,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你能忍得住不动心?”
金花嫂越是这么说,姜红果心里就越是纠结,还有愧疚。
曾经不经意间的一个谎话,之后往往需要用无数个谎话来圆,现在的姜红果,在麦香村众人眼中,就是个无亲无故,只身飘零,逃荒到麦香村的小可怜,偏生遇上了一个和他遭遇相似的王重,才大发善心的收留了她。
“妹子,嫂子跟你说句交心的话,咱们队长在麦香岭这一片,可是十足的香饽饽,年纪轻,本事大,去他家提亲媒婆,差点没给他家的门槛踏破了。
远的咱就不说了,就说那个住在你们边上的乔月,三天两头的就去队长家,就她那点小心思,谁瞧不出来。”
韩春梅也深以为然的道:“妹子,你要是真对咱们队长有意思,那可得抓点紧了,前阵子我回娘家,听我娘说,我们村里有家里有姑娘的,都准备托人上队长家提亲呢。”
姜红果咬着下唇的贝齿愈发用力了,心中也愈发纠结。
金花嫂见状,又上前添油:“这俗话说的好,好女不愁嫁,好男也不愁娶,说句心里话,就咱们队长那样的男人,要不是我是个寡妇,我把自己送上门去都行。”
“姐姐,金花嫂说的没错,像队长这么好的男人,一旦错过了,那可是要后悔一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