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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1 / 3)

陈多喝了口橙汁。

他俩也没去特别远的地方,就在旁边一处小饭店坐着了,是陈多选的。

“你看那家店怎么样,感觉不错!”

“嗯,”孟呈安看了眼,“这家的炒菜很好,你很有眼光。”

不知为什么,这句话落陈多耳朵里,有点热得慌。

烧得他耳尖都红了。

坐进去后才突然意识到,人家孟呈安是本地人,肯定要听对方的意见选饭店啊,他自作主张就罢了,还莫名地得到了句夸夸。

一紧张,伸手就给那瓶橙汁抓手里了。

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瓶身上还沁着冰凉的水汽,正好缓解尴尬。

孟呈安把菜单递过去:“想吃点什么?”

工作日的中午,饭店的客流量不算多,陈多的指尖按在菜单上,抵住,稍微用了点力气:“你先点。”

“好,”

孟呈安也没再推迟,拿起铅笔:“喜欢什么口味,能吃辣吗?”

陈多语气轻快:“可以,没啥忌口的。”

话音落下,孟呈安不着痕迹地收回目光。

很明显,对方表达自己不挑嘴的时候,表情还有些小骄傲。

蛮可爱的。

他垂着眸子,圈了俩这道饭店的特色菜,然后把笔递过去:“我点好了。”

陈多接过,拿着菜单瞅了圈,加了条清蒸鱼。

“那天没让你们吃成烤鱼,”他笑笑,“今天来补一个吧。”

说话间,孟呈安已经习惯性地开始烫杯子,动作熟练,结实的胳膊露出来一截,线条明显,手臂上面还浮现一点的青筋,顺着没入男人卷起的袖边。

这时陈多才注意到,对方穿了件藏青色的衬衫,工装风,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两颗,才稍微缓解了下胸口的紧绷,宽肩阔背,腰围劲瘦,坐得也大刀阔马,姿态挺拔,一点儿塌肩驼背的感觉都没有。

陈多又喝了口橙汁。

他的确喜欢高大的男人。

在陈多的审美里,对象就得比自己高比自己壮,最好能单手给自己扛起来——不过这些话陈多没跟梁乐讲过,因为他后来琢磨,原因可能是由于童年时,父母不在身边,他没能跟别的小朋友一样被抛起来举高高,毫不顾忌地耍小性子。

爷爷愿意抱他,让小多多骑在自己的脖子上,一老一小一块儿去公园溜达,度过快乐的时光。

但陈多会心疼爷爷。

所以对于自己的这种偏好,陈多觉得,应该是一种补偿心态。

说句害臊的,就是他想撒娇。

不过,这也不是恋人的义务,所以陈多就没跟梁乐讲过这回事,当然,也和他这么多年的脾气有关。

他性子挺要强的,也习惯独当一面了。

甚至对于别人怜悯的眼光,都不再敏感。

“瞅啥呢?”

陈多放下筷子,歪着头笑了:“哥你这眼神,跟我们保安大爷看大黑一样。”

孟呈安顿了顿:“大黑是谁?”

“他养的狗,”

陈多坦然道:“特喜欢吃剩饭,非得等到饭盆里的食物过夜了才吃,每次大爷都要骂它……没错,就是这个眼神!”

满脸写着,崽啊,你吃点好的吧!

孟呈安跟着笑了起来,眸光很柔和。

由于是面对面坐着,所以彼此的表情能看得很清。

陈多这才发现,孟呈安笑的时候,会垂着睫毛,嘴角扬起的弧度不大,笑意很浅。

就像对方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儿。

一个小麦肤色,或者说能称得上黝黑的糙汉子,总会让人和汗水、烟草、以及粗粝的手掌相挂钩,和孟呈安并不是这样,他有一双长了粗茧的手,却没有多余的难闻味道,看着清爽干净,笑起来的神情好温柔。

也不会勉强他吃不喜欢的东西。

陈多爱啃鸡架,野猫似的嚼巴半天,孟呈安不催,也不劝他吃点别的,就陪着一起安静吃饭,偶尔为对方的杯子添点热水,喝一口,温度正好。

慢慢的,把那冰凉的橙汁都给忘了。

这道茶树菇炖鸡不愧是招牌菜,味道鲜美得要咬舌头,陈多给鸡爪翅尖等边边角角啃了个爽,舒舒服服地打了个呵欠。

更开心的是,他偷摸着过去结过账了,孟呈安也看见了,没说什么。

陈多心里终于舒坦了。

“喜欢吃肉少的部位?”

“嗯,”陈多认真地点头,“一口下去都是肉的感觉……不太喜欢,可能上辈子是条流浪猫,没吃过好的。”

孟呈安递去纸巾:“没有。”

“没有什么?”

“不是像流浪猫。”

陈多给剩下的橙汁喝完,擦了嘴巴,跟着离开餐桌往外走,孟呈安已经替他掀开门帘,午后炽热的阳光变成了流动的金子,洒上男人的肩膀,和因为回眸看自己时,那微微垂下的短密睫毛。

染上蜜一般的灿烂。

陈多的眼睛被灼了一下。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挡在了眼前。

一紧张,就想抓住点东西,但此刻他的背包被孟呈安帮忙拎着,手里什么都没有,只好掐自己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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