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搜出来,我认罪。”
“如果,搜不出来,你们犯诬告罪处理,按偷盗三百两银子量刑。”
“根据大齐律法,偷盗三百两银子者,数额巨大,最轻的处罚就是徒三年,流放五千里。”
“若影响恶劣,则可于闹市腰斩,以正视听。”
“几位官爷,你们敢认下这个诬告罪吗?”
“要是敢,我们现在就去知府衙门,请青天大老爷裁断。”
“要是不敢,就少在这里仗着捕快的身份,红口白牙污蔑人。”
几个捕快面面相觑,光是听着流放五千里,心里就已经先怂了。
说实话,他们其实已经有点后悔,觉得不该找沈正凌的麻烦。
早知道沈正凌这么较真,并且把大齐律法都搬出来了,他们就该随便找个人摁手印。
摁个手印就有几十上百两银子,有的是人抢着干,也就是沈正凌脑子跟进水似的,一直反对。
明明是双赢的事情啊,怎么就不同意呢?
到最后,其实已经不是手印不手印的问题,而是他们非得让人听话不可,以显示自己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