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都市言情>穿书后我被反派大佬养了> 第2章 她要争口气把合同拿下才行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章 她要争口气把合同拿下才行(1 / 2)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林茉菡被响亮的问候吓了一跳,反应过来时,硬生生问了这么一句。

为首佣人一脸诧异:“小姐,这不是您最喜欢的吗?”

有一佣人接续道:“对啊小姐,您说每当您回家的时候,我们都必须叫您小公举,还要跪着手拿托盘欢迎您。”

“托盘上还要摆满不同的水果,供您享用。”

“还要必须面带微笑,以表友好。”

林茉菡嘴角抽了抽。

啊这……

她尴尬症都要犯了!

林茉菡一边进门一边摆手:“收起来收起来!以后不要搞这些里胡哨的东西!”

佣人们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有一佣人瑟瑟发颤地开口:“我……我不敢。”

“你不敢,那我也不敢。”

林茉菡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呵斥:“我让你们收起来就给我收起来!”

大家急忙将托盘收起来。

“哎那个……”林茉菡伸出手,“把那个哈密瓜端过来,对,说你呢。”

端着哈密瓜的佣人名叫沈初,年纪只比林茉菡大三岁,肤白貌美,前凸后翘,是佣人,也是林茉菡的私人家教。

沈初将过且端过来,林茉菡一边吃着巨甜的哈密瓜,一边神游天外。

这些情节,在小说里从未提及过,那么就表示,小说里面只提及男女主的感情线,至于炮灰女配的私人生活,毛都不会写。

既然这样,她以后做事一定要小心,一步一个脚印,千万不能作死!

“你!”林茉菡看着沈初,“去把大家的劳动合同拿过来。”

沈初明亮的眼睛写满了疑惑:“什么劳动合同?”

“嗯?你们给林家打工,难道不签合同的吗?”

不签合同,没法律效益,还随意雇佣员工欺压她们,炮灰女配不会是比资本家都万恶的狗东西吧?

沈初这才听懂:“原来您是想看合同啊,稍等一下。”

看沈初动身,林茉菡松了口气。

看来女配也不是很罪恶,至少还给打工人一个保证,可能是条件开的苛刻一些,但总不至于赖账不给员工发工资。

这样一来,还是有洗白的空间的!

而事实证明,林茉菡还是太年轻,高估了女配的良心,也低估了自己的想象力。

沈初拿来的合同,封面上用加红加粗的字体清楚的写着:卖身契。

三个明晃晃的大字将“霸凌”诠释得淋漓尽致。

再看合同内容——

一、林大小姐不可能会做错。

二、如果林大小姐错了,请参考

三、……

三呢?

漂亮!这合同上面一共两款条例,但佣人们想履行合约,什么条件都得答应,多无理都得顺着。

这……还不如不签呢。

可这……真是造孽啊!

“那个,初初!”林茉菡急忙道:“联系最好的保险公司以及律师,赶紧来一趟!”

沈初虽然不晓得林大小姐的用意,但还是照办了。

十五分钟后,江州市最好的律师,以及保险公司的经理出现在林家。

“各位,有件事我需要和你们说明一下。”手捏卖身契的林茉菡声线忧愁,“自我七岁那年,算命的老先生说我命里自带煞气,我要是对谁好,谁就会倒霉。”

佣人们全员懵逼。

“所以我之前对你们不好,就是怕你们会倒霉。但是现在我已经过了24岁生日了,那位大师说我现在已经没事了,所以……”林茉菡一手捏着卖身契,一手拿着打火机。

点着,烧!

卖身契只是薄薄一张纸,二十张纸很快就在众人碉堡式注目下逐渐烧成灰……

“以前对你们做的事情,都不会再发生了,刚才给你们买的保险理财,算是给你们的一点补偿,我也让律师给你们做了正规的劳务合同,如果各位还想留在我这里的话,我依旧欢迎,要是各位想出去找工作,我也不强留,你们自己选择吧。”语毕,林茉菡朝着卧室的方向走去……

佣人面面相觑,皆是从对方眼中读懂了一个信息。

大小姐她,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林茉菡坐在卧室的床上,还在为怎么能接触到霍承洲而思索,沈初就进门,递过一个平板电脑。

“小姐,您看看这个。”

林茉菡扫了一眼,这标题……

“震惊!跋扈豪门千金豪掷百万为家中佣人购置理财保险!究竟是要洗心革面,还是要整更大的活?!”

这标题……这么长?!而且传播速度也太快了吧!

具体买保险事件还不到一个小时,这就传到网上了?

沈初很是欣慰:“小姐,上面的内容虽然隐去了您的全名,但江州市市顶层的圈子就这么大,基本上所有人都能联想到是您。您看这评论区,红粉还是蛮多的。”

林茉菡满脸黑线:“为什么他们能联想到是我?”

“因为……”沈初笑眯眯的,一脸的看破不说破,接着话锋一转,“还有件事,家里的佣人都想留在家中,继续为小姐服务。”

“不是她们没事吧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