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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1 / 3)

纪心言一行到达淮安城时,已接近晚膳时分。

俞岩着人将他们安顿到客院,自己则与韩厉径直往凶案现场去,两人谁都没提吃饭的事。

赵至衍死于府衙内院的小花园中,应是晚上独自往一小妾处走时遇到凶犯,但由于其一妻两妾皆以为他去了别人住处所以没留意,直到第二日才被洒扫仆从发现。

俞岩道:“现场非常干净,没有争斗痕迹,赵大人也未曾逃跑,似乎死前还与凶手有过交谈,我起初以为是熟人作案。”

韩厉细细查看现场,又伸手对着树干上的字比划几次,之后又蹲下在尸体划线处比量。

“但凶手出手凌厉,府衙内没有如此高手。”俞岩道,“内眷与近仆都问过话,韩大人可要再见一见?”

韩厉道:“先去看看尸体。”

由于案子未破,赵至衍尚未下葬。他仍穿着官服,但去了官帽,领口处拉得松散些,确是要休息放松的样子。

尸体腰间别挂的血红玉佩,乃上等血玉制成,指间更有一枚青翠玉环,似是由番邦所贡的翡玉雕琢,而死者皂靴上的金边也是由纯金所制。

韩厉揭开盖布扫视一遍,不由笑道:“下官去年在京城见到赵知府。他的官服微旧,腰间仅一普通玉佩,脚下皂靴不但无金无银甚至还踩着些泥土,像是步行奔波过。如今再见,这一身穿金佩玉……江南果然养人。”

这分明是在讽刺赵至衍上京述职时故做清贫姿态给皇帝看,俞岩岂会听不出。

他直言:“大人,破案要紧,就别再讥讽了。”

韩厉不再说话,去看尸体胸口那道寸把长的剑伤。

通判在旁补道:“仵作验过尸,凶手是从赵知府正面一剑穿心。”

韩厉伸手:“剑。”

原野马上递去一把剑。

韩厉持剑对着尸体伤口处刺去,即将接触时又猛地停住。

之后他换了只手,重又刺过去。如此反复两回,他将剑还给原野。

“赵知府身高如何?”

俞岩看了眼跟在旁边的通判。

通判道:“大约五尺五。”

韩厉点头道:“凶手比赵知府高出半尺。”

俞岩也道:“仵作也是这样说的。”

“且使左手剑。”韩厉又道。

俞岩拧眉:“查看过字迹,是右手写出。”

韩厉问:“仵作可会使剑?”

通判摇摇头。

韩厉比着伤口处明显的自下而上的划痕。

“人在持剑刺出时会自然地由外向里,若是右手剑伤口应该右低左高。而且右手多为刺,左手多用划……”

俞岩皱眉:“何以又用右手写字?”

韩厉放下剑,随意道:“我若是用左手杀人,也会日常用右手掩饰。但有一点是掩饰不了的。”

他看向俞岩。

“若用左手剑,要么剑在右腰别挂,要么后背剑则剑柄朝左。”

他说到这,脑中忽然浮现出茶棚中独坐的少年,以及当时杏花对他不同寻常的关注。

“左手使剑的人不多,让守城官兵多留意。”

俞岩命人注意最近出入淮安城的人,若有剑别右腰或剑柄朝左的,一律严加盘问。

正说话时,衙役送了卷宗过来,通判接过,逐个讲起。

“目前与血书有关的案子共六起。第一起发生在丹阳省,遇害者是章浦县一司务,名叫李秉冒。我尚未去现场看过,只叫人取了卷宗。一剑穿心而死,死者身边几案上用血写了六个字。第二起就是淮安知府赵至衍,死于衙门自己的院落内,同样一剑穿心,身边树干有六字血书。”

“之后便是沛丰县一典吏,宝应县一课税使,扬中市一富商,以及日前刚遇害的东阳县石主簿。”

韩厉接道:“石主簿身边虽有六字血书,但经查实,此为凶犯仿造以掩人耳目。后面几起案件发生间隔仅有几日,若是同一人所为,时间未免太紧迫。”

俞岩道:“韩大人所言极是,沛丰县典吏一案,实为一狱犯所为,他在狱中受典吏羞辱气不过,出狱后谋划行凶,当时正值赵知府死亡一案被大肆传播,他便照猫画虎写了这么六个字。”

“这些人模仿之前也不多想想,只从字迹上便能看出不同。”韩厉道,“如此其它几个案子应该也查的差不多了?”

“扬中市富商案凶手也抓到了,仅宝应县杀害课税使真凶尚未抓住。”俞岩说,“不过种种迹象表明,与真正的血书案凶手并非同一人。”

韩厉道:“临淮省这么多年一向治安良好,百姓安居乐业,自从赵大人死后,各种魑魅开始横行,此案不破,难还临淮太平。”

作为临淮太守,俞岩比他更生气。

“两起血书案就引出四起效仿,凶手不知在暗处多得意,若不快点抓住他,下一个遇害的不知是谁。”

“凶手行凶由南向北,最终目的说不准就是京城。”韩厉用手指在桌上自下而上划了一条线,“想猜出下一个受害人倒也不难。”

俞岩看了一眼,问:“韩大人是指‘八千’?”

韩厉笑道:“俞大人也想到了。”

聊聊数句谈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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