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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弗雷 晋江独发(2 / 2)

据一方地盘的红头罩黒//帮大佬,居然特么的不让人给未成年卖药呢?!

去他妈的吧!他敢打赌,就冲着红头罩胸口上那个巨大的红色蝙蝠图案,他一定就跟那该死的蝙蝠侠有关系!

不然哥谭里那么多杀人的黒//帮大佬,为什么独独那个见鬼的红头罩就一次也没有进过阿卡姆?

——搞得他这个黒//帮大佬一点儿都不正宗!

弗雷:艹!骂骂咧咧.jpg

但随着他年纪的增长,弗雷渐渐的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他想,自己应该结婚了。

他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找点正经营生做了呢?

他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离开哥谭这个见鬼的城市呢?

他想……

而在最后,他久违的想到了他那一对混账父母。

自他离家出走之后他就再也没回那个家过,时至今日,弗雷也不知道他那对混账父母究竟还活没活着。

不过他想,大概是早就死了吧。

——毕竟这里可是哥谭呢。

在之后,弗雷辛辛苦苦的戒掉了毒//瘾——这还是在被红头罩打得几乎半身不遂、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时候给硬生生戒掉的,好在还有韦恩救济基金会,这才勉强保下了他一条命的。

然后靠着老本行、也就是打劫那些外乡人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天他打劫打得异常顺利,就连长久不见太阳的哥谭居然都阳光明媚的!弗雷不信神,更不信什么教,但他就是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他终于攒够了离开这座城市的钱!

弗雷别的不多,单就一‘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所以他清楚的明白,自己若想好好的发展、活得像个人样的话,那么他只能离开哥谭这个沼泽地狱。

不然,他早晚有一天会变成哥谭沼泽里的烂泥,然后不知道腐烂在哪个角落里。

至于为什么选择了纽约,那是因为他听说纽约的地狱厨房的环境跟哥谭差不多,但是却又没有那么多的精神病和义警。

不过在出发之前,弗雷还是带着一种他也说不出的心情回到了那个家——那个他早就离开了的家看了看。

果不其然,住在那里的住户已经不是他的那对混账父母了。

弗雷对此早有预料,但不知为何,他的心里却并不感到轻松。

然而与他预想中闪闪发亮的未来相比,这一点似乎也就无所谓了。

此时此刻,弗雷正兴奋的走在地狱厨房的街道上。

因为机票钱被哥谭机场给退了回来,于是他凭借着那几千美刀,成功的在地狱厨房里安家之后,居然还凭借着他哥谭的出身,成功的在这最大的那个黒//帮里混上了个掌管十个人的小队长!

——这可是他之前从未有过的职位!而且是一上来就管理十个人啊!

此时的弗雷是真的觉得自己离开哥谭的举动可真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并且最重要的是,这里还没有烦人的蝙蝠家义警!

——那只该死的老蝙蝠和去他妈的红头罩再也管不了他啦!哈哈哈哈!

想着想着,弗雷都要忍不住的像个神经病似的大笑出来了。

——哦,对了,这里也没有那些超级危险的神经病们了!

弗雷打心眼里觉得美好的未来就近在眼前了。

“嘭——”

“咚!咚!咚!”

“噗叽。”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弗雷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的声音响起来了,而在之后的几声像是什么金属反弹的声音后,他只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痛。

弗雷愣愣的低头,他今天穿得是浅颜色的新衣服——这是他在当上十人小队长的那天后特意买来奖励自己的——而此时,这件在他平时很是珍惜的衣服上,居然一点一点的晕开了刺眼的红。

——这是血?

——谁的血?

——难道是……我的血?

弗雷不太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明明他的好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明明他都能从哥谭那个地狱爬出来——

可是,为什么他却会死在这种地方呢?

为什么,死的却是他呢?

弗雷很不解,可是不管他再不解,却也在他下意识的摸到胸口上的那个血洞之前,不甘又迷茫的倒了下去。

而在死前,或许走马灯是真实存在的……总之,在弗雷的脑海中,最让他无法放弃割舍的居然是哥谭。

——是哥谭啊。

弗雷恍然,他以为自己终于从哥谭中挣脱了出去,可没想到,他在临死前最深的执念居然还是哥谭。

哦,对了,毕竟他可是个哥谭人呢,而哥谭人离了哥谭……

又怎么会活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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