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郡自古以来就是出入川蜀的要塞,也是兵家必争的军事重地,所以城墙建造的足足有三丈多高,长度更是一眼看不到边。 一支抱着长矛的士兵,斜靠在城墙垛子上,无聊的看着下边的行人。 在城墙外面,还有无数刀砍斧劈和烟烧火燎的痕迹,城墙下边的土地颜色也和其他地方不同,显然是曾经经历过多次鲜血的浸润。 所有的一切都在叙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惨烈战斗。 金锋他们到的是南门,或许是女兵身上的盔甲引起了守城士兵的警觉,当金锋他们靠近的时候,原本懒洋洋靠在城门上的士兵都拿起了武器。 阿梅冷哼一声,上前拿出一块令牌,守城士兵的脸色立刻变了,连牙牌都没查验,恭敬的把一行人放了进去。 进了城门是一条十几米宽的石板路,因为昨天刚刚下过雨,被行人鞋上带的泥巴沾得有些泥泞。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商贩的热情,石板路两旁到处都是商贩的吆喝声,显得热闹异常。 “姐夫,这就是郡城吗,好热闹啊!” 小娥从马车里探出脑袋,兴奋的左顾右盼:“哇,卖糖葫芦的,哎呀,还有卖面人的……” “不愧是郡城,下午还有这 么多人,金川这个时候路上都看不到什么人了。” 关晓柔和润娘也是第一次来郡城,同样好奇不已的看着外面。 唐冬冬从小在郡城长大,对此早已熟悉了,此时一脸沉郁,显然想起了什么不高兴的事情。 老兵们虽然也好奇,但是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警惕的观察着路人。 其实他们一群人全都带着刀,女兵们还穿着盔甲,一看就不好惹,路人们远远的就让到路边,让他们先走。 前世金锋见过比这里热闹更多倍的夜市,也挤过水泄不通的地铁,但是却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穿着古装的行人和古代建筑,就好像在参观影视城一样。 不过这时候的服饰和建筑都很单调,刚开始还觉得新奇,走了两条街看到的都是这样,金锋就觉得有些无趣了。 发现唐冬冬脸色有些不对,便放慢速度,笑着问道:“冬冬,咱们今天住哪儿?” 唐冬冬收回心思,挤出一丝笑容答道:“住赵家酒楼吧,那边到牙行近,走到前面路口左转,再往前走三个路口就到了。” 金锋又陪着唐冬冬聊了一阵,马车停到一家客栈门口。 客栈占地面积不小,最前面是一栋三层木楼,是典型的华夏古典建 筑,雕梁画栋,飞檐翘角,看起来颇有韵味儿。 “各位大爷,打尖还是住店啊?” 小二一看这么多人,就知道大生意来了,笑眯眯的迎了上来。 “住店,你们这里有院子吗?”铁锤问道。 “大爷你想住院子,来我们赵家酒楼算是来对了,我们有全郡城最好的院子!”小二热情说道。 “行了,带路吧。” 铁锤随手扔了一小串铜板给小二:“给爷爷们挑一个好院子,要是有老鼠臭虫的话,小心爷爷打断你的狗腿!” “放心吧大爷,保证您住的舒舒服服,下次还想再来。” 小二收起铜钱,笑得更开心了,点头哈腰的把他们带到一处四合院前。 “这个院子是咱们酒楼最大的了,共有十个房间,还有单独的厨房和浴堂,后边还有个马厩,最适合大爷你们住。” 小二打开院门:“大爷您看看是否满意?” 铁锤没有回答,而是看向金锋。 金锋看了一下,院子倒也不小,环境也还算幽静,便微微点了点头。 “那行,就这里了,去安排几个人过来给我们把马喂喂,再烧些热水,我们都要洗澡。” 铁锤拿出一个十两的银锭,扔给小二。 “好嘞,客 官您稍等,人马上就来!” 小二答应一声,拿着银子跑了。 很快,六七个杂役就进来了,牵马的牵马,烧水的烧水。 昨天淋了雨,身上黏汲汲的非常难受,轮流洗过澡之后,天也黑了。 院子有自己的厨房,润娘本来要做饭,却被金锋拦住了。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总要尝尝人家酒楼大厨的手艺不是?” 挣钱就是为了花,金锋让铁锤叫来小二,点了赵家酒楼最好的宴席,还破例点了几坛酒楼的招牌酒。 老兵们平时哪里能享受到这个待遇?一个个激动的举着酒碗找金锋敬酒。 大康的酒虽然度数低,但是啤酒喝多了也醉人,金锋后来都不知道怎么回屋的,一觉直接睡到第二天日上三竿。 “当家的你终于醒了,慕岚和冬冬都过来看两遍了。” 关晓柔端过来一碗温水:“先漱漱口,润娘给你熬了酸汤,我去给你端过来。” 金锋接过温水,随口问道:“庆慕岚和冬冬来找我干什么?” “还不是当家的你昨天喝多了,非要给大家唱歌,还要作诗。” 关晓柔白了金锋一眼:“以后少喝点,不过当家的唱歌真好听,作的诗也好,慕岚和冬冬都被你吓住了 呢。” 咳咳! 金锋被惊得呛住了。 “我作诗了,作了什么诗?唱了什么歌?”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后边的我忘了。” 关晓柔学了两句:“作的诗我也没记全,不过我记得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还要让铁锤去把战马卖了换酒喝呢……” 说到这里,关晓柔突然捂嘴笑了起来:“当家的你总是不承认惦记冬冬,昨天却拉着人家冬冬要喝什么交杯酒呢。” “别说了……” 金锋苦笑着捂住额头:“庆慕岚和唐冬冬是来笑话我的吧?” “我不知道,不过看起来不太像,她们脸色挺严肃的。” 关晓柔说道:“对了,当家的,空调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