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镇很小,但是很安静。记忆中的土路已经变成了沥青公路,交通更加便利,然而并无城中心的喧嚣。小镇郁郁葱葱,林木众多,居民的住房掩映在高大的树木下面,竟有世外桃源之感。 一条河从小镇边缘蜿蜒而过,而沈随的家就在河的东头。 这是一座镇中常见的两层自建小楼,简单质朴。见到几欲生锈的门锁,我才恍然:家里没有别人吗? 沈随一边开门一边好似看出我的想法,低声道:“我父母都去世了。” 我有点吃惊:“对不起。” 在此之前,确实没有人和我说过这件事情。 沈随眼神黯然:“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一个人。很久没有回来了。” 几次和沈随见面,他都一副冰山脸,偶尔嘲讽一下的口气和人对话,但从来没见过他如此落寞的一面。有一瞬间,我的心好似被什么刮了一下,有点心疼。 “你到底有多久没回来了?院子里都长草了。”小院子里有几畦菜地,里面的青草已经窜了一米高,显见得已很久没有人打理。 “没关系,以后再打扫吧。” 沈随直接领我去二楼卧室。 典型的男孩子的房间。桌上的漫画,角落里的篮球,墙上的 NBA明星照片……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阳光开朗的青少年形象。 拿起那颗篮球,我看到了上面某球星的签名。 “你喜欢篮球?”我随口问道。 “中学的时候偶尔打打,现在是没空了。”沈随撇撇嘴,难得流露一点稚气。他告诉我,这个签名是高中时去M城市中心篮球馆看NBA表演赛时拿到的。 咦,那个比赛,我好像有点印象:“是不是初一的时候陆晨也去看的那场?” 沈随点头:“对,你还记得?” 怎么不记得?门票最低800块,陆晨的零花钱根本不够,恰逢我有多余的零花钱,他愣是死皮赖脸磨了我半天,我才赞助他500块,条件是以后帮我带一个月的早餐。只不过,暑假结束后,他们就搬家了。那一个月的早餐,到现在都没兑现。 想起这些,我不自觉绽开了笑容,但又不想沈随问起,就走到书架前假装看着什么。 随手抽出一本《简爱》,翻开,谁知正好翻到的页面上居然是一条黑色镶红色小珠子的皮筋。 我很惊讶:“拿橡皮筋当书签?沈随你可真有创意。” 沈随脸色却变了变,甚至要上手夺走。 而我灵活地躲过,八卦地问道:“咦,有什么内情吗?你为什么表现得这么着急?” 我把书高高举起:“你倒是说呀!” 沈随好像被气笑,他抿抿嘴,无可奈何似地说道:“林晓晓,你再看看这个皮筋,是不是认识它?” 啊?什么意思? 我把手臂放下,再次翻到那个皮筋,仔仔细细地查看,然后茫然回道:“没啥特别的啊?” “难不成,是你的恋爱纪念物?”我又揶揄他。 “林晓晓,”沈随有点气,还挑眉,“你果然什么都记不得了。” “怎么了嘛?难道这是我的?”我有点吃惊,“那怎么在你手上?什么时候的事情?” 于是接下来在沈随的讲述中,我终于得知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故事。 小时候,沈随偶尔会在节假日去城里的陆晨家玩,陆晨家和我家都住一个小区。小区进门处有一个喷泉池,池中有假山。但因为喷泉常常坏掉,所以调皮的男孩子们就会趁机爬到池中央的假山上玩耍。 有一天,沈随和陆晨爬到了假山的最高处,本想振臂高呼,可再一往下望,恐高的副作用就来袭,腿一软,便跌了下来。而我,那时候正上五年级,恰巧路过看到这一幕。 我不仅看到,还认出了陆晨和他的小伙伴。只是不知道他是沈随。 “当时的陆晨手足无措,于是我说我守着你,让陆晨去叫家长,对吗?”我想起好像是有这么件事,但忘了是谁,只记得陆晨担心挨揍的表情。 “是了,你终于想起来了。”沈随轻笑:“谢谢你哦,晓晓姐。” “那皮筋呢,怎么跑你手上去了?”话题终于又被扯回来。 “你猜。”沈随又避而不答,气死我了。 我想,也许是在等待家长的慌乱中,手上的皮筋被当时疼痛的他拿了过去?算了,不管了。 我问他休息期间都干些什么,他说打算最近一直就在这个小院子里。 我望望桌上厚厚的尘土:“那可得好好打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