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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 时代的黎明(四合一)(3 / 6)

车库里办起微软这样的软件企业,但是在互联网圈子里,真正从草根做起来的大企业数不胜数,就算门槛确实有一些——要创业,大概需要场地、需要电脑、需要人,这些资源当然不是一个八岁小学生能拿得出来的。

但是身为九岁的小学生,陈钦已经拥有了这样的资质,今天常悠几人跑去申城踩点,陈钦便一边带着徐玲玲、从人流里往游乐园里面挤,一边用短信帮他们双方对接,而游乐场很大,一项一项玩过去也太累人了。

进了游乐场大门,陈钦指着游乐场指示板,问身后的女孩:“玩什么啊?”

对于小学生来说,有些项目是现在还玩不了,就像是俩没大人陪同的小孩没法去鬼屋,也玩不了跳楼机和大摆锤……

在资本市场也是如此,人在得到一些东西的时候就会失去一些东西,如今陈钦虽然得到了之前不具备的资源和资本,但是他也确实会受到一些一穷二白时不会有的规则约束。

其中最重要的规则叫做‘同业竞争协议’。

‘竞业协议’大家都知道,就是说在一个耍杂技的小丑从一家马戏团里辞职,一段时间里它就不能去其他马戏团当小丑了,当然,去其他马戏团变魔术、驯鹦鹉没什么关系,想绕开这个规则的办法有很多。

‘同业竞争’则是针对资本的。它是要求一个公司的股东不能去控制另一个经营相似业务的公司、以防止一些企业用相似的业务大量注册马甲圈钱,当然这是二级市场的规则。

在一些一级市场投资案中,同业竞争协议也是很流行的概念,并且往往与竞业协议一起出现。

它的作用很大——如果不加限制,大概每个创业者都会用手头一家公司的钱去发展另一家公司的业务,或者用一家公司的业务给另一家公司牟利,甚至直接往另一家公司转移原公司的核心资产。

为了防止做这种冤大头,投资人往往会严格限制创业者以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义开办其他公司,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协议就叫‘同业竞争禁止协议’。

陈钦和顾文杰当然也会受到同业竞争协议的约束,虽然这事对陈钦来说相当于是一张废纸,毕竟陈钦现在已经不怎么参与公司日常运营了,约束相对来说更少一点,而做圣地亚哥公司股东的也不是陈钦,而是圣地亚哥公司。

如果要穿透进来,bvi公司又不是吃素的,很多上市公司都用bvi公司规避同业竞争审查,陈钦自己当然也不会怕这个。

不过现在的那些专利权都在香江圣地亚哥公司,陈钦自己可以用多层空壳公司做隔离,香江圣地亚哥公司这个已经到明面上的公司可不行。

加上他在快看传媒内部的一些股权被当成了竞业协议的‘人质’……

所以这次堂而皇之地带人出走,公司方面有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能做与快看传媒有竞争的业务。

这算是个合理的要求,陈钦自己出去做公司,但他还是快看的董事,至少不能再出去另起炉灶跟快看竞争。

所以他要自己干,那首先得避开广告平台和广告渠道行业,游戏门户也要避开。

具体条目还没说好,不过总体框架就是这样的了,当时讨论的时候,顾文杰建议他去搞个网游公司,到时候公司能直接帮忙发行,you.一开始也是建议由他搞的,不过陈钦嫌弃这个项目有公司资本,他没要。

现在看来,新公司的业务就是之前在搞的那两个——一个是第三方浏览器,一个智能中文输入法。

但是这俩毕竟是为了抢专利搞的,它们的价值当然是存在的,从未来的经验来看,它们是互联网世界的基础设施,是最上游的流量入口,而从未来的经验来看,它们也是一点变现的渠道都没有,甚至流量做广告的价值也比一般的内容网站更低。

而陈老板要赚大钱,还是要做点其他业务……那么问题也就来了。.

这个公司搞点什么好呢?

首先,它是陈钦自己独资的公司,虽然未来会按照单独项目、发一些给员工的鼓励期权,但它的主体必须由陈钦100%控制,这一点是最基本的底线。

‘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商场中是个无需多言的道理,外部投资对创业者来说也有对抗风险的作用,但对重生者来说这一条并不适用。

重生来的知识并不是无限的,陈钦一方面可以通过它得到好处,一方面也必然会在操作的过程中、一点点地改变着未来的世界局势,让世界往他不知道的方向改变。

也就是说,只要在动用那些未来的知识,就是在为他自己带来隐性的损失。

所以……哪怕少赚点,也不能一味图快,招揽一堆躺在自己身上吸血的资本进来……一开始的时候那是没有办法,现在既然已经有资本了,那当然不能再这么做了。

不说别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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