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景瑞三年。北部陈州府境内。
此时正值夏季,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从前富庶广阔的田野此时此刻却一片静寂空旷。
半年没有下过一滴雨,田地早已干涸,庄稼早已枯萎。可怕的饥荒刚刚从这里席卷,荒野里白骨森森饿殍满地,到处都能闻到令人作呕的腐尸味。
官道上,一对衣衫褴褛的少年男女正相互搀扶着前行,少女手里还抱着一个婴儿。他们步履蹒跚,显然已经走了许久的路,又饥又渴,已经到了奄奄一息的境地了。
“嫂子,我渴……”
说话的少年看上去十岁左右,身材瘦弱,脸色蜡黄,连日里的疲累与饥肠辘辘早就让他头晕眼花两眼无神。
搀扶着他的少女也只有十七八岁光景,虽然她神色憔悴满面尘土,却依稀可以看出她眉清目秀五官姣好,只可惜脸色苍白至极,身子也瘦得可怕,仿佛纸片人风一吹就跑掉似的。
听见少年叫渴,少女停住步子,抬头艰难的看了一眼天,润了润干裂的唇,低头耐心的哄着少年。
“福宝,咱再坚持坚持,等到了前面的村子就有吃的了……”
“嫂子,我……我实在走不动了……”
“走不动也得走啊,嫂子不是告诉过你吗?咱们必须在天黑前赶到前面的村子,否则天一黑,四周都会涌出许多可怕的野狼,难道你想被狼叼走?……听嫂子的话,咱慢慢的走,好不好?”
沈茴香一边说一边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心里将老天爷骂了一个遍。
前世里,二十九岁的她是一名中医院的名医生,因为劳累过度,猝死在工作岗位上。谁知道一醒来后却发现她莫名的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国土,重生在了穷山沟桃花村孟家一名死了男人的寡妇身上。
原身和她一样的名字,也叫茴香,今年十八岁,从小就在孟家当童养媳。一个月前,原身刚刚才生了孩子没几天,她男人孟冬子就病死了。更可怕的是,百年不遇的旱灾随后袭击了大齐北方,他们的村子也未能幸免。
大半年滴雨未下,田地全部干裂,粮食颗粒无收。村里人饿死了一大半,孟家八口人饿死了五口,最后就只有原身母女和小叔子孟福宝活了下来。
眼瞅着村子里的树根野菜都快吃完了,原身心一横,一咬牙,干脆带着女儿和小叔子出去逃荒。出去还有活路,留在村里只有死路一条。
她斟酌了一番,决定去京城。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原来,孟家的大姑娘五年前嫁到了京城一户有钱的大户人家做填房,听说还生了一位公子,混得还不错,起码衣食无忧。
原身是这样想的,去京城,如果能寻着孟大姑娘更好,她肯定不会不管她唯一兄弟的,他叔嫂二人总有一口剩饭吃。退一万步说,即使没有找到孟大姑娘,他们在京城讨饭也比在村里饿死强。
只是,这桃花村离京城不知道隔了多少座高山恶水,原身抱着婴儿还要带着一个半大孩子,整整走了五天也没有走出大山。而原身本来生了孩子身子就很弱,经过这一番折腾,哪里还承受得了?三日前的一夜,原身干脆两眼一闭,追随她男人去了。留下一个不满三个月的婴儿和十岁的小叔子。
倒是便宜了沈茴香这个来自现代的一缕幽魂。
最初的震惊过后,沈茴香无奈只好咬咬牙接受这一切。
好吧,既然她占据了原身的身体,那么她自然要完成原身的心愿了。她振作精神,抱起婴儿拉着小叔子,又走了三天,才艰难的走出大山来到官道。
大山是走了出来,可是他们眼看也快支撑不住了。但是沈茴香知道,今天他们必须在天黑前赶到前面有人的村子,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饥荒下,不但人饿,荒野里的野物也饿,她只要一想起那些绿光闪闪的眼睛就双腿只抖。
果然,孟福宝听见“野狼”二字,眼神里也流露出恐惧,咬咬牙,只得支撑着迈开步子。
刚走得几步,脑子突然一阵晕眩,眼前一黑,仰面便倒了下去。
沈茴香吓了一跳,扑了上去,叫道:“福宝,福宝?你醒醒呀,福宝……”
可是,孟福宝一动不动。
她的叫喊声惊醒了女婴,怀里的小女娃突然哇哇大哭起来。
“宝贝,别哭,别哭……”
沈茴香不免有些心慌意乱,她一边拍哄着女婴,一边焦急的四处张望,看能不能找到水和吃的。她知道福宝是饿晕了的。可是举目一望,四周到处都是光秃秃的,连一棵草都看不见,哪里有水和食物?
顶上的太阳辣的晒着。不仅仅是福宝,沈茴香自己也已经又渴又饿,浑身乏力,她知道,她也坚持不了多久的。
她抱紧了女婴,绝望的抬头,仰天悲鸣。
“老天爷,你难道真的要绝我吗?”
然而,荒野里,除了女婴的哭声,并没有其他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