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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烈火真金(2 / 3)

功。
“你们不要这么看着我!我知道,你们中间有七十个人,明明今天可以乘登陆舰离开,却选择了留下,你们都是英雄,都可以理直气壮的一脸不屑!可是你们有没有人敢拍着自己的胸膛告诉我,在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你们就真的可以无怨无悔,如果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你们仍然会毫不犹豫的做出相同的选择?!”
话已经说到这个程度,血狼已经再无顾忌,他伸手指着面前的人,嘶声道:“我血狼不怕死!如果在战场上,敌人再强再狠,哪怕明知道是必死无疑,我也敢和他们死磕到底!不就是马革裹尸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能睡在烈士陵园里不说,二十年后,老子还是一条好汉!我可以为这个国家流血,但是我不想为这个国家流血后再流泪!!!”
周围,静悄悄的。
血狼的话,无疑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职业军人的工作就是面对死亡,在加入特种部队时,他们已经做好了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的心理准备,但是,又有谁希望,以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看起来,你似乎给大家了选择的机会,其实你给我们准备的,根本就只有一条死路!”
血狼指着李向商的鼻子,叫道:“你一开始什么也不说,就那么大模大样的喊了一句,二十七岁以上的人出列,然后告诉大家,岛上很危险,由你亲自挑选出来的人,可以先离开。你是少将,你一辈子都在管我这样的兵,你当然明白,军队是一个整体,面对危险,我们的队长绝不会抛下大部分队员逃生,队长选择留下,其他人就算是心里有不甘,也会服从集体一起留下!高高在上的少将同志,我想问问你,如果你把顺序换过来,先把我们面临的现状讲清楚了,再给大家自由选择的机会,最终的结果,会不会就完全不同了?!”
“闭嘴!”
队长的眼睛红了,他暴喝道:“血狼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你别忘了,你是一个党员,你更是我们特种大队里的兵!”
“特种兵咋了?特种兵也是爹生娘养的!”
血狼脱掉身上的军装,“是不是当了特种兵,当了党员,就算明知道国家马上就要派出轰炸机,还要像个白痴似的呆在这里,直到被烧得连渣都不剩一点。到了那个时候,我们算什么?会有人说我们是董存瑞,是邱少云吗?会有人说,我们是一群为了保护国家,而献身的英雄吗?!”
“他们只会说,我们是在训练中意外死亡。他们会自作主张的把我们的‘遗体’火化,然后不知道用一盒子什么猪的、狗的、马的骨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目光,当着所有人的面,交给我们的家人!”
说到这里,血狼把手里那一件代表了军人光荣与尊严的军装,狠狠甩到了沙滩上,他狠狠喘着粗气,嘶声叫道:“如果流血流汗再流泪,就是一个特种兵必须尽的义务,哪怕是被上级抛弃,还要一脸笑容,这样的光荣,我宁可不要!”
李向商没有解释,没有喝斥,他只是静静的听着。他从七岁时就进入军营,到现在已经在部队整整呆了四十年,他这一辈子都和军人为伍,又怎么看不出来,眼前这个只有二十五岁的士兵,无论说得多么在理,无论声音有多高,仍然无法掩饰他内心深处因为怯懦,而出现的软弱与空虚?!
烈火真金,生与死,的确是人姓最好的试金石。
平时胆小谨慎,看起来唯唯诺诺的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他可能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挽救了大多数人的生命,成为了万众敬仰的英雄;有些人看起来平时慷慨激昂,面对危险可以奋不顾身,更乐于助人,但是当死亡终于避无可避的逼到面前,再也没有任何回旋空间的时候,他们却会成为最可耻的逃兵!
而血狼,无疑就属于后者!他也知道当逃兵是可耻的,无论能不能活下去,他的行为,注定会受到千夫所指,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想方设法的鼓动身边的人,把坦克也拽入了逃兵的行列。这样至少,将来还有一个人,会陪着他一起接受谴责。
李向商慢慢拾起了那件带着中国某支特种大队臂标的军装,他轻轻拍掉上面的沙粒,看到这件军装的某个位置,也插着一枚木头削成的“光荣弹”,李向商不动声色的把它摘下来,把它象垃圾一样,随意抛到了脚下,最后珍而重之的把这件军装,交还给身边的队长。
看着被李向商抛到地上的“光荣弹”,血狼的喉结在不停上下涌动,可是他最终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他现在还有什么资格再说什么?
“从这一刻开始,你被军队除名了。恭喜你,你现在已经是一个平民,再也不需要去尽一个军人的责任与义务,明天我会想办法再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请他们务必派出登陆舰,接你回去。”
李向商又把目光,落到了至今仍然跪在地上没有起来的坦克身上,“你可以现在就脱掉自己身上的军装,明天跟着血狼一起离开。”
说完这些话,不再理会脸色忽青忽白的血狼,和一直跪在地上没有起来的坦克,李向商转过头,望着聚集在沙滩上的其他人,沉声道:“如果你们有谁后悔了,又有离开这个海岛的资格,明天可以不必向任何人报告,就直接走上登陆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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